殺出一個蘋果客
好長時間沒有寫blog,一來仍在適應著"大公司"的制度;二來每天都秏了不少精力在工作上. 唉!還在調整當中啊!感覺到異常壓力,就連好久都沒夢的我都不斷發惡夢! 累出一個空!
今日可抽點時間寫,本來想寫寫新工作,不過昨日apple公司,steve jobs公報了最新武器 : iphone,今日報紙又大講特講,在殺出一個蘋果客情況下,我轉移題目,大家如果知道what is iphone,我就得要轉載這段文章給大家:
(蘋果日報)黃 偉 文
「 我 聽 歌 用 mp3 、 有 獨 立 一 部 手 機 、 寫 作 用 屋 企 部 電 腦 , 太 多 功 能 我 都 未 必 用 得 , 我 唔 會 咖 啡 屋 傾 生 意 、 都 唔 需 要 麥 當 勞 打 文 件 。 」
我看到這個絕妙回應,不斷?掌叫好! 夠激,夠中! 中正我的意思! iphone是一部放得入口袋的電腦連speaker,這點無容置疑,問題是,我們是否真的帶著部小型電腦周街走? 對不起,恕我outdate,我至今的手電仍是只供打出打入,沒鏡頭,沒彩色,沒mp3,什麼也沒有,但我覺得好滿足啦.因為我可以打出打入,send sms. 平平的價錢,掉失了也不會心傷!
的確,那部iphone真的外型吸引,這點可令我這等"貪慕虛榮",只要外貌不要內涵的人傾心,不過,我是一個貪慕虛榮,只求外表的膚淺之流外,更是一名異端尖酸克薄,死不服從,永不妥協之輩!回應黃偉文時,我會說:
「我仍是聽唱片、有部靚手機、沒什麼要寫、也沒有朋友要同時和我說話,我已經花每日十小時在電腦上了,有時間我只想睡覺!」
多謝!
2 則留言:
可能你未遇一些所謂 Killer App 吧!當你有一日習慣了在街上也要使用這些 Killer App,只可打出打入的電話可能便不夠用了。
想當年,我也用過和記的「天地線」,它便是一部「只可打出不可打入」的手提電話,若配合 Call 機使用,我也覺得心滿意足。但,科技總是進步的......
我都好認同科技是進步,對於現代人科技很緊要.當然iphone對某一d工作忙碌既香港經濟人才來說,真的很實用.
不過,香港人(大多數)總會將一些很好的事變成一種"潮流"又或是身份認同.我對這種人最有睇法.這種潮流來得快,去得亦快.在很短的時間內價值被十倍貶低.這是很可惜的!手提就是這樣一件事,三個月前買最新最好的手機,三個月後就換掉了.人人好像沒有什麼耐性了吧!
我期望用家是因為實用而買,因為需要而買,買得清醒一點,或者新科技都會變得耐用點.
發佈留言
訂閱 發佈留言 [Atom]
<< 首頁